阳光照明(600261.SH)时任独立董事薛跃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

发布日期:2024-04-09 18:09    点击次数:1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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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源自:智通财经网

智通财经APP讯,阳光照明(600261.SH)发布公告,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薛跃于2024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《关于对薛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(〔2024〕40号)。

据悉,薛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其配偶秦亦鸣于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9月6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7,500股,成交金额100,175元;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10月17日合计卖出公司股票27,500股,成交金额99,450元。

上述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。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薛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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